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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五一”期间防灭火工作如何做?河北省森防指办公室这样部署!2020-04-02 09:05:55

   ​​3月2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冀森防办传〔2020〕9号),要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深入会商研判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的火险形势,根据本市植被特征和分布、地理地形、气象特点、民事活动等情况,综合采取多方式调查研究、多维度解剖分析等方法,切实把问题找准,把对策定实,将各项防灭火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指出,清明、“五一”期间是河北省春夏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紧要时期的关键时段,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日渐好转、复工复产有序推进,民俗用火、农事用火行为增多,进山踏青、旅游人员增加,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陡然严峻。各地要严格落实封山禁火措施,完善防控体系,加大防控力度,充实基层护林员、加强巡查值守,及时增设临时性检查站,严禁火源进山入林,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重点林区和重点部位的火源管控,要分区划片、责任到人,确保万无一失;要针对清明祭祀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祖,引导群众采取植树送花、网上祭奠等方式祭扫,广泛宣传因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要持续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和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动,严厉打击各种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从源头上减少森林草原火灾潜在威胁。

  通知强调,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2020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督查工作方案》,派出9支督导组深入各地蹲点督导。各地要积极配合省级督查组开展工作,同时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本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分片包干,深入基层一线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问题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实行森林草原督导检查连带责任制,对因督导检查工作不到位而发生森林火灾的,一并追究连带责任。要进一步完善森林草原火灾预警响应机制,密切关注火险预警信息和火险警报。遇有高度或极度危险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及时通过媒体发布预警信息,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响应措施。要切实做到因险设防、因险而动,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切实加强火情监测预警,充分发挥卫星监测、视频监控等先进技术优势,结合地面巡护、高山瞭望等传统监测手段,做到火灾监测全覆盖、无盲区。各市接到卫星林火热点核查通知后,要立即组织人员核查,并按规定时限反馈核查结果。

  通知要求,各级要深刻吸取“3·18”大风天气引发森林火灾的教训,密切关注异常天气尤其是大风天气对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影响,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加强气象研判,及早发布预警信息,提前预防、早做准备。对林区和草地的高压、低压线路进行隐患排查,清除线下杂草枯枝等易燃物,排除大风天气导致电线短路引发火灾的隐患。提醒护林及巡查人员,在大风天气重点关注电线附近火情,做到遇有火情及早发现、早处置。各级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清明、“五一”等重要时段专项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实战演练。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火灾信息上传下达及时畅通;各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要集中备勤,靠前驻防,作好应急准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一旦发生火灾,当地森防指主要领导要亲赴火场一线,科学制定扑火工作方案,合理调度兵力部署,迅速处置,打早打小打了;各地要严格落实火灾报告制度,理顺火灾信息报告程序,坚决做到报扑同步,需要向上级政府报告的,要提前或同步报告上级森防指,坚决避免因报告不及时导致小火变成大灾等现象的发生,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乱报行为。

新消防

来源: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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