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3860708

5大方面13项保障措施——郑州消防救援队伍职业2019-08-19 09:18:20

中国消防网讯 记者 郭义伟 通讯员 王珂报道 8月12日,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意见》,从优待政策、职业荣誉保障、生活待遇保障、社会优待保障、财政预算保障5个方面13项内容对该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进行了明确,为全市消防救援人员享受社会优待优抚提供了政策保障。

《意见》重点对消防救援人员表彰奖励、伤亡抚恤、走访慰问、随迁落户、子女教育、交通出行、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经费保障等内容进行了具体阐述,明确了相关政策的执行部门和办理渠道,确保该市消防救援队伍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各项优待优抚政策。

根据《意见》,消防救援人员在机场、车站、医院等单位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挂号、就医、通行,在对外窗口设置带有“消防救援人员优先”字样标识。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和风景名胜区,保持原有现役军人优待政策。

将消防救援队伍(集体、个人)表彰奖励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群团组织表彰奖励体系,表彰比例应高于普通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表彰奖励的比例。执行灭火、抢险救援、活动安保等重大任务,应有机动表彰奖励名额。重大节日和重大勤务任务期间,地方党委和政府安排走访慰问消防救援队伍。

将行政编制消防救援人员值班战备、重大安保勤务等地方性津贴补贴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中列支。自2019年起,行政编制消防员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绩效、精神文明、综治等考评奖励范畴,经考评主管单位考评合格后,依照相应标准给予奖励,经费由财政部门统筹保障。

行政编制消防救援人员继续实行因战、因公、职业病医疗全额报销制度。所有消防救援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按100万元/人•年保额标准进行投保,保费由财政部门统筹保障。消防救援人员因公牺牲抚恤标准不低于部队抚恤标准,所需经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财政部门保障;评定为烈士的消防救援人员家庭,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消防救援人员参照全市地方行政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及标准统一进行保障。符合条件的享受政府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保障。

公安部门按照相关政策,支持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满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在已成立的集体户和家庭户落户,允许调动人员户口随迁。行政编制消防救援人员家属随调工作参照改制前随军政策由政府承办部门直接对应消防救援支队安排执行;对随调未就业的,继续享受基本生活补贴和保险待遇。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满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子女的入学、入托,参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联合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精神享受相关照顾政策。

该保障机制所需经费,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含直属单位)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部门保障,各县(市、区)所需经费由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保障,申请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管理。政府专职消防员人员经费(含基本工资、五险一金、伙食费、高危补助、年终奖励金、岗位补助等)、公用经费(含水电费、公杂费、探亲路费、训练费、被装费等)按照市人社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消防支队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郑州市专职消防队员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执行,所需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来源:中国消防网
声明:若文章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联系我们。